來源:網絡資源 2024-06-26 23:48:16
莊園的領主與佃戶
(1)形成:9世紀開始形成,大約到11世紀莊園遍布歐洲各地。
(2)特點:一個獨立的自給自足的經濟和政治單位。
(3)生產關系:莊園的居民均為領主的佃戶;土地分為領主的“直領地”和佃戶的“份地”;莊園周圍土地被稱為“公用地”;自由農民是獨立的小生產者,擁有自己的生產工具和財產,有份地保有權,領主不能隨意沒收他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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