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01 10:47:22
五、有關要求
(一)保持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各區(市)要積極調整本地區的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總體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高中階段教育本地生源職普比例不協調的區、市,要積極拓寬生源渠道,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各區(市)不得突破下達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要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積極招收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要求,擴大招收城鄉勞動者數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城鄉勞動者能夠接受優質中職教育。
(二)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做好招生服務工作
各區(市)教育(體)局要繼續通過各種形式,重點對“3+4”本科、綜合高中實驗班、五年制貫通培養、普職融通實驗班、職業教育免學費、普職兼報等招生政策進行宣傳,使考生及家長能夠理解和掌握政策變化。
各初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畢業生的升學指導,引導畢業生正確填報志愿,合理規劃生涯發展方向。各單位要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高中段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信息。各區(市)教育(體)局、各初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在門戶網站上及時登載本年度全市普通高中、職業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報考指導,進一步加強對初中畢業生的報考指導和服務工作,使所有有意向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能夠及時獲得相關信息。
(三)規范招生秩序,嚴肅招生紀律
各區市要嚴格審查所轄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審核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簡章等,面向社會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學校名單。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堅決取締招生資格。各區市教育(體)局、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公布的招生計劃,不得擅自突破。對于未經批準,突破招生計劃的,超計劃部分不予注冊學籍。嚴禁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有關規范招生秩序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招生宣傳要客觀、真實,不得貶低他人、夸大其辭、誤導考生。要抵制不正當競爭,維護職業教育發展環境。對刊登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招生資格等處理。各級招生人員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在招生過程中向中等職業學校或學生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要加強執紀問責,嚴肅查處虛假招生宣傳、違規承諾和亂收費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并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未盡事宜,請與市教育.局職教處聯系。聯系電話:85912847。
青島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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