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01 10:31:36
1.指標生政策。將青島一中、青島二中、青島九中、青島實驗高中、青島十七中、青島十九中、青島三十九中、青島五十八中、青島六十七中、青島六十八中10所學校普通班招生總數的65%,分別均衡分配到四區各初中學校。
指標生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加30分后參加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指標生加分只對“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有效,指標生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須達到合格等級。
指標生應在注冊學籍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因戶籍、住房發生變化等而正常轉學的學生須連續在該校就讀兩年以上),各初中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籍和就讀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名單逐級上報市招考辦,并通過合適的方式告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2.指標生名額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總數,分別計算出局屬初中學校和四區指標生總人數。四區教體局根據所屬初中學校實際在校畢業生人數,計算出各區屬初中學校指標生名額。
3.指標生人選確定。根據考生“普通批”第一志愿和學業水平考試總分確定指標生人選。市教育.局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將該初中學校“普通批”第一志愿報考各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分別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據指標生名額分別確定指標生人選。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組合、物理化學生物等級組合、歷史地理等級組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確定。市教育.局將根據錄取進度在青島教育政務網(http://www.qdedu.gov.cn)公布指標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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