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深圳站 作者:深圳中考君 2019-01-03 10:28:10
10考生成績排序規則是什么?
答: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成績排序規則為:按學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考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類為數學、語文、英語。
藝術類考生成績排序規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考單科語文、英語、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體育類考生成績排序規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體育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體育術科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考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所有排序科目成績都相同的考生排位相同。
11如何錄取?
答:1.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錄取辦法。高職院校在文科類、理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學考成績排序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2.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錄取辦法。高職院校在考生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根據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考生。
12是否會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答:錄取結束后,對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組織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13是否有政策照顧?
答:錄取時需要照顧的對象、條件以及政策規定,按照《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調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6號)及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14錄取通知書如何發放?
答:高職院校嚴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開展錄取工作,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系統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15報考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能否繼續參加普通高考?
答:可以。
16報考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能否填報普通高考志愿?
答:可填報本科層次學校志愿,參加普通高考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
17報考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能否參加其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答:不能。
18報考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并被錄取、后來又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可否轉回到高職院校讀?
答:不能。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已取消考生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資格。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注冊。
19未被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還有其他錄取機會嗎?
答:可參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20招生錄取過程時間如何安排?
答:2018年12月下旬,各高職院校編制招生計劃及制定招生章程;
2019年1月上旬,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019年1月中、下旬,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評卷;
2019年2月上旬,高職院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傳發動;
2019年2月中旬,向考生公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2019年3月上旬,組織考生填報志愿;
2019年3月下旬,組織高職院校進行招生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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