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6-25 14:05:09
四、考試時間與場地要求
體育考試的時間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進行,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具體考試時間并及時將日程安排報市教育局備案,市教育局將開展體育考試工作專項督查。
縣(市、區)教育局采用相對集中的方式進行考試。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當天內連續完成。項目的考試順序由縣(市、區)自行安排。如遇暴雨及其他突發情況,主考有權決定停考或緩考,但必須作出合理安排,不得影響正常考試秩序和公平性。
縣(市、區)各考場設置應完全符合考試場地標準要求,且利于封閉。考試器材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智能化器材,考前必須對場地器材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進行檢驗。
各學校應組織學生進行中考體育模擬考試,讓考生了解測試細則、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項,增強對考試場地和器材的適應性。
五、特殊考生的考試及成績評定
(一)因殘、因病考生免考或緩考的規定
1。因殘疾、傷病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均應辦理免考手續。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德陽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見附件3),并提供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定機構或本市二級乙等以上醫院證明。
2。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另行參加補考,補考僅限一次。如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
(二)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
因殘疾、傷病獲準免考的學生,其體育考試總成績按30分計。
(三)對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認定
由學校對因殘、因病免考考生進行初審,公示5個工作日后,報縣(市、區)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須對因殘、因病申請免考的考生進行統一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將免考考生匯總名單和公示結果一并報市教育局備案。申請表及審批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高度重視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要把體育考試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切實組織好體育考試各項工作。社會考生的體育考試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市直屬中學的體育考試工作由旌陽區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加強培訓,操作規范。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對測試教師開展全員培訓,使其全面熟悉考試規則,嚴格執行規定程序。要事先搞好預測演練,仔細推敲每一個細節,充分估計可能遇到的問題,做好應急預案。要提前到考點學校進行現場考察,根據每個學校的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地開展測試工作。
(三)嚴肅考試,公開公平。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堅持“五統一”、“三公開”、“一公示”。“五統一”即:統一測試人員、統一項目標準、統一測試器材、統一安排時間、統一場地要求。“三公開”即:公開考試內容程序、公開測試方法、公開評分標準。“一公示”即:公示考生成績。學生的體考成績應于考試結束時當場公布;學校要在校內醒目處張榜公示本校所有考生的各項目成績和總成績,公示7天期滿無誤后,再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上報市教育局學生科。
(四)加強聯動,確保安全。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中的安全問題,落實安全責任制。縣(市、區)教育局要會同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體育考試中可能發生的交通、食宿、人身等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安全和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體育考試成績統計分析在5月25日前完成,成績錄入使用全市統一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名號登記造冊。各縣(市、區)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將加蓋公章的體育考試成績冊及電子文檔,報送市教育局學生科,聯系電話2517433,郵箱:xsk220209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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