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6-27 16:53:52
體現擇優錄取志愿設置更合理
2013年普通高中錄取程序按照“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先公費后擇校,先競爭后指標,省示范性高中公費先一中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的指導原則進行。錄取順序為:提前批次:沈陽經濟區優質普通高中(2個志愿);第一批次:鞍山一中公費(1個志愿);第二批次:市內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費(3個志愿,實行志愿優先、兼顧分數方式錄取);第三批次:省示范性高中擇校(3個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方式錄取,即分數優先、參考志愿);第四批次:普通高中(2個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方式錄取)。
今年我市將鞍山一中公費錄取放在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費錄取之前,招生計劃為公費生招生計劃的3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校均享有一中指標)。鞍山一中公費計劃錄取結束后,再錄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的公費計劃。沒有被一中公費錄取的考生仍然享有被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費錄取的機會。因此每名考生都可以放心填報鞍山一中公費志愿而不用擔心其他省示范性高中不開二、三志愿的情況。
省示范性高中(除一中)公費志愿為3個志愿,省示范性高中擇校增加一個志愿,變成3個志愿,考生獲得更多的選擇機會和錄取機會。而且今年省示范性高中擇校生錄取將采取平行志愿的錄取方式,具體錄取程序為將填報擇校志愿的考生按其中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然后按志愿順序進行依次投檔,如第一志愿學校完成招生計劃,則向其填報的第二志愿學校投檔,如第二志愿學校也完成招生計劃,則向其填報的第三志愿學校投檔,直至完成所有省示范性高中錄取計劃。即變“志愿優先,兼顧分數”錄取為“分數為主,參考志愿”錄取,使高分考生能有更多的選擇空間和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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