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網 2009-02-20 09:24:51
昨天,市教育局發布2009年體育中考政策。同去年相比,今年體育中考對跳繩、引體向上(男)、擲實心球(女)的評分標準進行了調整,跳繩、擲實心球(女)標準提高,引體向上(男)標準下降(詳見表格)。
今年體育考試為3項:一是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二是選考項目2項:在籃球、游泳、擲實心球、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跳繩6個項目中選考2項。3項體育考試滿分為30分,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
今年體育中考時間為4月20日至5月30日,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確定。市局直屬學校、鹿城區學校考試時間為4月20日至4月25日。
因病、身體發育異常和初中階段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可于4月15日前向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免考體育,體育考試成績以總分20分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殘疾考生可憑殘疾證書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27分計入學業考試成績。
對具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考前有嚴重傷、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在考前辦好緩考手續。緩考學生應在原定考試日期后10天內補考。確有特殊情況未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申請一次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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